关于发布《建筑智能感知设施建设技术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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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建标〔2022〕3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发布《建筑智能感知设施建设技术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现批准《建筑智能感知设施建设技术标准》为我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50/T-407-2022,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技术发展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