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传统建筑工匠调查统计的通知
来源: | 作者:pmo20f1eb | 发布时间: 1580天前 | 862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万盛经开区、重庆高新区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传统村落保护好、改造好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关于做好中国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实施工作的意见》《重庆市“十四五”期间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行动方案》等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传统建筑工匠调查统计,建立重庆市传统建筑工匠名录,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提供人才技术支撑。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工作领导

传统建筑工匠是指通过师傅带徒弟、口传心授、代代相传掌握土、木、砖、石、竹等传统建造技艺的工匠,是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乡村建设的中坚力量;但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传统建筑工匠越来越少,传统建造技艺面临消亡。开展传统建筑工匠调查统计,建立传统建筑工匠名录,是传承传统建造技艺、培育壮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技术人才队伍和推动传统村落高品质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要把开展传统建筑工匠调查统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经费,扎实开展调查统计工作。

二、准确把握调查推荐要求

本次传统建筑工匠调查统计主要摸清传统建筑工匠的姓名、年龄、住址等基本信息以及传统建造技艺类别、从事传统建造时间、承接或参与的代表性项目、是否为非遗传承人和建造技术传承谱系及授传情况等(附件1)。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结合设计下乡工作,指导乡镇(街道)组织村社干部和设计下乡人才开展石匠、木匠、泥瓦匠、竹篾匠、油漆匠等传统建筑工匠调查统计,认真填写传统建筑工匠调查推荐表和传统建筑工匠统计表(附件1、2);同时要以区县(自治县)为单位,建立传统建筑工匠名录。

三、其他要求

请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于9月30日前将附件1、2报送我委村镇建设处备案。我委将根据各区县(自治县)推荐情况,建立重庆市传统建筑工匠名录,并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开展传统建筑工匠培训,培育壮大传统建筑工匠队伍,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人才技术支撑。

联系人及电话:庞仙绪  唐伟君,63670499

邮箱:5874397@qq.com


附件:1.传统建筑工匠调查推荐表

2.区县(自治县)传统建筑工匠统计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8月11日